農村學校食堂不得外包或委托經營
http://www.wandqa.cn2019年12月06日 09:55教育裝備網
記者12月5日獲悉,為進一步規范營養改善計劃管理,扎實做好貧困地區學生營養改善工作,近日,教育部等5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學校食堂(伙房)要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由學校自辦自管,不得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
《通知》指出,要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餐費自理),有條件的學校還可建立家長代表輪流陪餐制度。學校食堂(伙房)應當做到明廚亮灶,打造“透明廚房”,實現“陽光操作”。
《通知》明確,要按照與就餐學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額配齊食堂(伙房)從業人員,妥善解決其待遇和專業培訓等問題;從業人員不足的,應優先從富余教師中轉崗,也可采取購買公益性崗位、勞務派遣等方式從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同時,《通知》強調,要嚴格資金使用管理,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做好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定期公布資金明細賬目、原材料采購、配餐標準、帶量食譜及用餐學生名單等信息,主動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
《通知》要求,每個縣級試點地區應至少配備一名專(兼)職營養專業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為學校配備或支持學校聘請營養專業人員,對膳食營養均衡等進行咨詢指導,推廣科學配餐、膳食營養等理念。學校要結合不同年齡段學生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營養健康教育活動,普及營養科學知識,引導學生養成健康飲食習慣。同時,各地教育、衛生健康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工作,指導學校緊密結合學生體檢、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等工作,做好相關監測指標的調查收集,同時,要及時開展數據的綜合分析,為科學評價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對學生營養健康狀況改善的效果提供依據,切實增強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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