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一抽查縣明顯不達標終止對該省評估認定——《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解讀
http://www.wandqa.cn2020年03月03日 09:36教育裝備網
為推動縣級人民政府履行發展學前教育職責,教育部近日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在國家認定過程中,凡存在任一抽查縣明顯不達標、群眾對學前教育投訴多、負面反映強烈、數據弄虛作假等嚴重問題的,則終止對該省(區、市)當年的評估認定工作。對履行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職責不力的,要以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批評等方式進行問責。
為何出臺《辦法》?督導評估的主要內容是什么?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相關負責人。
強化縣級人民政府責任,推動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
《辦法》明確,督導評估的對象為縣級人民政府。督導評估工作要從發展規劃、財政投入、教師工資待遇保障、監督管理等各方面,對縣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履職情況進行考察,引導縣級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工作體制機制,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續健康發展。
近年來,我國學前教育規模快速擴大,普及普惠水平穩步提升,學前教育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總體上看,“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學前教育處于爬坡過坎的關鍵階段。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出臺,對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提出了總體目標和具體政策,并明確要求“制定普及學前教育督導評估辦法,以縣為單位對普及學前教育情況進行評估,省級為主推動實施,國家審核認定”。
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是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規范發展的現實需要。“希望通過客觀評估各地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實際成效,督促引導地方政府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該負責人說。
細化評估指標,堅持統一標準
《辦法》明確,督導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3個方面,共17條指標和標準。
在普及普惠方面,《辦法》具體提出了3條評估內容: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和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普及普惠水平的3條指標,是《若干意見》對2020年全國普及普惠水平提出的總體目標,因此被作為對每個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的定量考查。
在政府保障情況方面,《辦法》著眼于政府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完善政策制度,提出了9條指標和標準,包括加強縣委縣政府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標準、保障財政投入到位、確保教師工資足額發放、同工同酬等具體內容。
在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方面,《辦法》提出,要實現縣域內85%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要配足配齊各類幼兒園教職工,縣域內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和定期注冊制度;落實科學保教要求,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確保無“小學化”現象等5條指標和標準。
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注重國家發展學前教育總體要求與學前教育發展實際的結合,在督導評估指標和標準設計過程中,一方面注重有據可依,全部指標和標準均來源于《若干意見》和現有政策文件;另一方面堅持“兜底線”“補短板”,健全政策措施、完善體制機制,以促進學前教育走上持續健康發展的軌道。
明確督導評估程序,加強評估結果運用
《辦法》指出,督導評估按照“縣級自評、市級初核、省級評估、國家認定”4個程序開展。在“國家認定”中,還進一步細分出了“指標審核、社會認可度調查、實地核查、結果認定”4個子程序。
在國家認定階段,首先,要審核指標。審核申報縣是否達標以及省級督導評估工作標準是否明確、方式是否科學、程序是否規范、結果是否客觀等。其次,要抽取一定比例的申報縣,對家長、教職工、園長及其他群眾等,進行學前教育的社會認可度調查,抽查縣社會認可度須高于85%。再其次,進行實地核查。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申報縣,通過聽取匯報、設立舉報渠道、聽取當地群眾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當地學前教育發展情況。最后,完成結果認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根據掌握的數據、資料、舉報情況、實地核查情況對申報縣形成最終評估認定結論,提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審核后,確定國家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名單。
《辦法》指出,在國家認定過程中,如果各抽查縣達到所有指標和標準要求,并且通過所有環節認定,則該省(區、市)當年所有的申報縣均可通過認定;凡存在任一抽查縣明顯不達標、群眾對學前教育投訴舉報多、負面反映強烈、數據弄虛作假等嚴重問題的,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終止對該省(區、市)當年的評估認定工作。
據教育部教育督導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督導評估結果將主要運用在3個方面:一是每年向社會公布當年度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名單和各省(區、市)所有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名單及占比。二是把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對縣級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教育發展水平綜合評估的重要依據;國家將省(區、市)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情況納入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三是對如期完成督導評估目標的地區,遴選典型經驗宣傳推廣;對履行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職責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導評估目標的地區,采取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批評等方式予以問責。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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