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面加強校外培訓行政執法工作?教育部詳解
http://www.wandqa.cn2022年02月10日 14:00教育裝備網
近日,教育部、中央編辦、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教育行政執法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是第一個關于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的專門文件。日前,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就《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隨著‘雙減’工作的不斷深入推進,一些地方校外培訓監管執法不到位問題逐步顯現,影響‘雙減’政策的落實,關乎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懲重罰,扎實推動‘雙減’落地見效,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該負責人表示。
對于《意見》出臺的過程,該負責人介紹,《意見》起草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分析當前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一些地方開展校外培訓監管執法工作的做法和經驗,借鑒其他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思路和經驗,形成文件初稿,并廣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文件的形成是一個發揚民主、反復醞釀、集思廣益的過程。
針對一些地方當前存在的執法統籌不夠、合力不強問題,《意見》要求,要健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各部門聯合執法的現有機制,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推進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異地之間協調聯動。市場監管、網信、公安、體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內,對涉及校外培訓的問題進行單獨或聯合監管。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校外培訓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的組織協調。
記者了解到,《意見》明確,要強化教育行政部門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增強依法實施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意識和能力。要增強教育部門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力量,加快機構設置,加強力量配備,提高人員素質。要制定執法清單、規范執法流程,創新執法方式,提高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能力。
該負責人指出,《意見》著重解決一些地方沒有機構、沒有力量執法的問題。一是明確要求省、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校外培訓監管機構,承擔本地區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職能。二是要求加強執法力量配備,科學設置崗位,統籌各方力量,充實一線執法人員。三是強調上級機構可按程序調用下級執法人員和資源,確保形成執法合力。四是要求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提升專業化水平。
規范執法是一項基礎性工作,需要一開始就高度重視,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記者了解到,針對規范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意見》也明確了相關任務,包括明確要制定執法清單、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創新執法方式等。
那么,如何確保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取得實效?該負責人表示,要加強黨對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地方黨委政府要把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壓實責任,保障必要的經費及交通、通訊、取證等所需的條件裝備。此外,還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監督機制、加強督導問責等方面嚴格落實《意見》要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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