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規范 促進教師合理有序流動
http://www.wandqa.cn2024年01月26日 10:29教育裝備網
近日,江西省教育廳和省人社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和選調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原則上不得面向全省范圍選調中小學教師,嚴格限制跨設區市選調中小學教師,嚴禁以高薪酬高待遇等形式從農村地區尤其是薄弱地區挖搶優秀校長和教師。該《通知》的頒布對于進一步規范省域內的教師招聘與選調工作,促進教師合理有序流動,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領價值,受到社會各界關注。
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教師的專業水平和育人能力對于學生的全面發展、學校的優質發展、社會的公平發展有著重要影響。經過多年努力,人民群眾對義務教育的需求已經從“有學上”轉型為“上好學”。在崇尚學有優教的時代背景下,無論對于區域教育,還是對于中小學校來說,優秀校長和教師的稀缺性進一步凸顯,需求性更為迫切。有效的教師流動對于實現教師個人價值、增加學校辦學活力、優化區域師資結構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此過程中,部分地區也出現了教師流動的無序失衡等不合理問題。典型表現為,經濟發達地區利用薪酬待遇爭搶薄弱地區的中小學校優秀教師和校長資源,甚至以“三不”政策(不要檔案、不要戶口、不要人事關系)、“三高”政策(高工資、高福利、高待遇)吸引各類帶有“人才頭銜”的優秀教師;城市學校通過選調招考等不合理舉措搶奪農村學校的優秀教師。對于農村學校或薄弱地區的中小學校來說,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優秀教師流失,將挫傷農村與薄弱地區中小學校教師隊伍發展的積極性,也會影響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規范教師流動不僅是落實國家宏觀政策精神的時代要求,也是有效激發基層學校發展活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現實保障,直接關乎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需要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高度重視,切實推進。
加強價值引領,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學校吸引教師扎得下根、留得住心的因素有很多,但其根本性、內源性的因素在于教師基于對教育事業的認識與熱愛所形成的教育信仰或價值。減少教師的功利性流動,需要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廣大教師需要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堅守使命擔當,立德樹人,持續躬耕。
做好統籌安排,完善教師流動制度建設。當前,我國積極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統籌調配編內教師資源,有力解決了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但對于跨區縣的教師流動而言,教師流動并非簡單的原工作學校與新聘用學校之間的對接,而是關系到不同區縣之間師資的流動。就此而言,需要提升政府層級,從省市層級統籌規劃部署,依據不同區域教育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合理配置教師尤其是優秀教師資源,規范教師流動政策,嚴格設定教師流動標準,不斷完善教師流動制度,扎實推進教師流動工作。
加強教師培訓,促進優秀教師成長。優秀教師的流動影響著區域教育質量和區域間教育公平。實現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關鍵在于能否打造一大批優質教師和校長隊伍。就此而言,政府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培訓,主動創新培訓模式,積極開展教學技能、班級管理、學生工作等專題培訓,為新手教師和專家教師搭建溝通交流平臺,以教研討論、專題講座、技能大賽等方式促進教師教育教學水平提升,不斷提升地區和學校培育優秀教師的內生性力量,不斷激發學校教育活力。
切實提升教師待遇,形成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避免教師的功利性流動,需要切實提升教師工作報酬與福利待遇,為教師營造潛心育人、啟智潤心的教育環境。一方面政府要積極挖掘潛力,加大教育投入,積極提升教師待遇,設立偏遠地區和艱苦地區專項補貼,讓教師安心教書育人;另一方面,全社會要大力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不斷提升教師的政治、社會和職業地位,使教師成為最受社會尊重的職業之一,積極支持和吸引一大批優秀人才熱心從教、精心從教、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作者系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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