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招聘當筑牢信用“地基”
http://www.wandqa.cn2024年07月10日 09:22教育裝備網
據《南方周末》報道,自今年4月以來,多有被公司批量解約的應屆畢業生。比較意外的是,統計的50家涉及毀約的企業,大部分是行業發展勢頭較好的,其中超八成屬于科技密集型產業。
對應屆畢業生而言,一旦突然被企業毀約,他們可能錯失最佳就業時機。在就業形勢較為緊張的情況下,這種毀約無疑給應屆畢業生蒙上了一層陰影。
應屆畢業生被毀約,當紅行業成了“重災區”,這背后既有市場波動、業務調整、技術迭代的客觀因素,也有企業與學生雙方“互為備胎”造成的誤傷。但更關鍵的原因,還是企業違約成本低以及相關約束機制不健全。
數年前,不少高校畢業生是三方協議的毀約方,一些用人單位通過約定天價違約金來防止大學生毀約。為制約用人單位濫用權利、保護學生權益,2019年,在相關政策的推動下,違約金普遍約定上限為5000元。如今,情況發生變化,人才市場供大于求,5000元的賠償標準并不對企業構成足夠的約束力,而現行勞動法中對應屆畢業生在校園招聘過程中的權益保護也缺乏具體規定。
校園招聘中簽訂的三方協議本質上是企業與畢業生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這份契約,不僅關乎雙方的權益,更承載著對未來合作的信任與期待。當企業輕易毀約,這種信任可能會如同沙堡般瞬間崩塌。換言之,校園招聘不僅是企業選拔人才的窗口,更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當企業輕率毀約成為常態,不僅會損害應屆畢業生的權益,加劇就業市場的不穩定,更會破壞社會的誠信體系和誠信根基。
維護應屆畢業生就業權益和校園招聘秩序,讓學生和企業更好地“雙向奔赴”,亟須加強校園招聘過程中的信用建設,進一步扎緊制度籬笆,讓用人單位不敢、不能、不想輕率違約、任性毀約。
正像業內人士所指出的,作為三方協議的重要一方,高校應發揮積極作用,可以與企業簽訂更嚴格的條款,如設置“雙軌”違約賠償金——若應屆生違約,執行不超過5000元的賠償標準;若企業毀約,則執行更高的賠償標準。同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企業的違約成本。比如,重新考慮三方協議的定性,以此加大對學生的保護力度,防止任意毀約。
此外,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對企業招聘行為的監管。對于頻繁毀約、大量毀約、惡意毀約的企業,可考慮納入用工黑名單予以警示。從媒體報道的案例看,很多企業的毀約情形,明顯不屬于法律上的“情勢變更”,而是企業控制經營成本、應對市場變化甚至是彌補自身失誤的一種方式。這樣的毀約行為顯然不受法律認可,涉事企業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還要面對社會輿論的壓力。
作為校園招聘的重要參與者,企業應自覺維護自身信用。校園招聘是企業展示自身形象的窗口,而不能成為追求短期利益的工具。隨意毀約行為表面上看似解決了企業眼前的難題,實則是以犧牲長遠信譽為代價的短視行為。當學生不再相信企業承諾,企業又如何吸引優質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提高企業違約成本,關鍵要平衡好應屆畢業生和企業雙方的責任與權益,防止畸輕畸重、用力過猛。若對企業過于苛刻,可能會影響企業參與校園招聘的積極性。
(作者系媒體評論員)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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