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http://www.wandqa.cn2024年11月01日 09:40教育裝備網
教育改革是一個不斷變革、創新和發展的過程。75年來,中國教育治理深化變革,探索出符合中國教育國情、針對中國實踐問題、體現中國智慧的教育治理現代化模式、路徑和經驗。面向未來,我們需要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建成高質量教育體系,增強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朝著建成教育強國戰略目標扎實邁進。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經建成世界規模最大且有質量的教育體系,教育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格局性變化,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75年來,中國教育治理深化變革,探索出符合中國教育國情、針對中國實踐問題、體現中國智慧的教育治理現代化模式、路徑和經驗。
教育治理現代化的發展脈絡
75年的教育治理變革,步履鏗鏘,篳路藍縷,推動教育事業現代化發展;教育治理與教育事業發展雙向促進,繪就教育現代化的恢宏畫卷。
新中國教育體系建立。新中國成立之初,改造舊教育、建立新中國教育制度的任務緊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下簡稱《共同綱領》)規定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新民主主義文化教育性質,確立教育為工農服務、為國家建設服務的教育方針。為適應大規模工業化建設需求,20世紀50年代初,進行院系調整,調整高等教育結構,加強工科教育。1961年9月,《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發布,1963年3月,《全日制小學暫行工作條例(草案)》、《全日制中學暫行工作條例(草案)》發布,規范和指導教育工作,加強學校管理,維護教學秩序,奠定教育制度基礎。
深入推進教育制度改革。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開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教育觀人才觀和“三個面向”教育方針,為教育改革發展注入新活力。通過重新修訂和頒布大中小學三個“暫行工作條例”,恢復和重建教育秩序,恢復學制、重點學校制度、職稱制度,實行學位制度,恢復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其中,恢復高考成為中國教育改革的先聲。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頒布《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改革教育管理體制,簡政放權,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把發展基礎教育的責任交給地方,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改革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和畢業生分配制度,調動地方政府和學校積極性。
20世紀90年代初,伴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我國開始探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教育體制。改變政府包攬辦學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共同辦學的體制;探索建立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輔之以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投入體制,把教育作為第三產業中對國民經濟發展具有全局性、先導性影響的基礎行業,“發展教育產業”,探索公辦民助、民辦公助等多種辦學形式,嘗試公辦學校改制。
21世紀初,教育治理由主要追求效率轉向更加注重公平,強化政府公共教育責任,反對“教育產業化”。2006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首次在法律上規定義務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成為共識。國家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實施“兩免一補”政策。
加快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八大以來,教育發展由“基本均衡”邁向“優質均衡”,扎實推動教育強國建設,要求全面提高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黨和國家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一直保持在4%以上。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管辦評分離,提高政府綜合運用法律、標準、信息服務的治理能力和教育服務水平。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增強自主管理能力,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克服“五唯”頑瘴痼疾,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構建政府、學校、社會等多元參與的評價體系。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建立健全教育監測制度、督學責任區制度、督導問責制度,建立教育督導與行政審批、處罰、執法聯動機制。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
黨的二十大對教育科技人才進行一體部署,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成為教育治理的新命題。
教育治理現代化的主要經驗
75年的教育治理變革,治理體系不斷完善,治理能力不斷提高,治理經驗日漸豐富。
堅持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75年來,教育事業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教育的人民性,將立德樹人作為教育根本任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在領導體制上,高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中小學建立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重大教育決策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持續增加教育投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確立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持續增加教育投入是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重要體現。我國在1993年首次提出本世紀末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4%的目標,并于2012年達成。2017年以來,在確保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基礎上,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黨的二十大明確指出,堅持教育優先發展、科技自立自強、人才引領驅動,加快建設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
堅持依法治教,保障教育秩序。75年來,我國教育法律和政策體系不斷完善。新中國成立伊始,《共同綱領》規定了文化教育的性質和任務,為后續教育立法奠定基礎。1951年10月1日,政務院發布的《關于改革學制的決定》確立了教育制度的基本框架。1980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頒布,標志著我國學位制度的正式建立,開啟了教育法制建設進程。目前已基本形成以憲法為根本,以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學位法等多部教育法律為核心,以教育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為重要組成部分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
合理配置央地之間、政府學校社會之間的教育權責關系。75年來,教育管理權限配置不斷優化。“分級辦學、分級管理”體制經歷了以鄉鎮為主、以縣為主、省級統籌等模式。隨著教育改革的深入,政府不斷加強宏觀調控,通過教育方針、法律、政策、規章、標準、規劃等,加強宏觀管理和監督評估,規范和引導學校辦學行為;強化服務功能,持續增加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促進教育均衡發展。逐步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鼓勵自主辦學,支持高校行使更多自主權。調動一切社會力量積極支持和參與辦學,發展民辦教育。
強國先強師,依靠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發展教育。75年來,我國始終把教師作為教育發展第一資源。倡導尊師重教,1985年設立教師節,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風尚;通過教師法等法律政策,確定并提高教師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師管理制度,從新中國之初的基本教師管理制度,到改革開放后實行教師資格認證制度、編制制度、職稱制度等,規范教師職業準入、晉升、評價等。健全教師教育和發展制度,從三級師范學校系統,到師范教育向教師教育轉型,再到以師范院校為主體、綜合大學參與、開放靈活的教師教育體系的建立,不斷創新教師培養模式。持續提高教師待遇,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一些地區建立了教師工資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調整長效聯動機制。
立足我國實際,持續擴大教育開放。新中國成立之初,通過學習蘇聯教育經驗建立了較為完整的教育體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方式,發展教育國際合作交流,學習借鑒國外科學技術和教育經驗。把握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機遇,擴大教育對外開放,促進人員雙向流動,留學教育規模顯著增長;擴大與全球知名高校合作,積極探索境外、來華高水平合作辦學,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堅持扎根中國與融通中外相結合,在堅定文化自信、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同時,加強國際理解教育。積極參與全球教育治理,不斷提升我國教育的國際影響力、競爭力和話語權。
教育治理現代化的未來路向
面向未來,為建設教育強國,實現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宏偉目標,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任重道遠。
建立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體系,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縮小教育的城鄉、區域、校際、群體差距,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關注弱勢群體教育權益,確保教育起點與機會平等;營造民主平等的教學環境,遵循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讓受教育過程公平公正。打破和消解優績主義、功利主義造成的扭曲的教育競爭、內卷和躺平現象,營造健康教育生態,尊重生命成長,建設洋溢著人文情懷的學校文化和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著力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和創造能力,促進每個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優化教育體制機制,激發教育主體活力。教育治理的核心是激發多元教育主體活力,需要進一步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不斷提升服務學校、教師和學習者的主動性,提高管理水平。依法保障學校法律地位和辦學自主權,優化內部治理結構,支持教師參與學校治理,使學校活力競相迸發、師生才智充分涌流。煥發社會教育力,充分發揮校外教育滿足個性化教育需求的獨特作用,建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終身學習體系。
促進協同治理,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的難點在完善協同治理機制。為此,需要構建多元主體協同平臺,促進跨系統跨部門跨行業的教育鏈、人才鏈、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實現數據和資源共享,促進人才流動,完善產學研合作,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創新人才培養模式,著力培養拔尖人才和技能型人才。
應對智能技術挑戰,促進智能教育治理迭代發展。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從根本上顛覆了以傳授確定性知識為特征的傳統教育模式,由此需要探索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為基礎、與之同步迭代的教育治理范式,以教育大數據分析等為各級教育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確保教育資源供給和共享更加透明公平,對個體學習和教育發展的監測評估更加即時真實可靠,促進學習者的自適應學習及其與人工智能的沉浸式交互學習。
完善保障機制,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在教育法律體系基本形成基礎上,依法治教的重心從法制走向法治,提高公眾法律意識和認知理解,保障公民受教育權和教育選擇權;完善教育法律政策執行、監督機制,提高教育治理效能和法治化水平。
教育改革是一個不斷變革、創新和發展的過程。面向未來,我們需要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建成高質量教育體系,增強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朝著建成教育強國戰略目標扎實邁進。
(楊文杰系華東師范大學教育管理學系副教授,范國睿系該校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大課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制度優勢及轉化為治理效能的實現路徑研究”[VGA200001]成果)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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