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相關文件的通知
http://www.wandqa.cn2024年11月18日 10:13教育裝備網
中教協文〔2024〕24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團體標準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團體標準組織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等有關要求,特制定《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團體標準化發展規劃》《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知識產權管理辦法》《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申訴投訴處理管理辦法》《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文件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1.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團體標準化發展規劃
2.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知識產權管理辦法
3.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申訴投訴處理管理辦法
4.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文件管理辦法
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團體標準化發展規劃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關于完善教育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推進教育裝備行業標準創新提升,更好地發揮社會團體通過先進標準引領行業創新發展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強標準化頂層設計,強化新型標準體系建設,增加標準有效供給,推進標準化與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構建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
堅持標準與產業發展相結合、標準與質量提升相結合,不斷優化和完善教育裝備行業團體標準體系,提高標準的技術水平和國際化水平。結合教育裝備行業發展實際,以提升產品質量、增強產業競爭力、促進行業規范發展為出發點,以滿足市場需求和創新需要為目標,進一步增強標準的導向性、實效性、普適性與科學性,為行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與服務保障。
(二)實施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緊貼教育裝備行業發展對標準化和質量的需求,積極協調推動各地方教育裝備管理部門、行業組織及社會各界力量共同研制行業急需的關鍵技術標準,集中攻堅,強化標準的研究與驗證,推動標準體系建設和裝備質量水平的整體提升。
堅持創新引領。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加強關鍵技術領域標準研究,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推廣應用。推進標準化、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融合發展,發揮標準的先行帶動和創新引領作用。
堅持質量效益。加強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分析和標準化服務能力建設,提升標準實施效能,強化標準制修訂過程管理和基層標準化人才培養,全面提高標準質量水平。
堅持強化實施。加強標準的宣貫、實施、監督和服務,形成行業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的良好氛圍,以質量品牌升級推動行業轉型升級。
(三)目標任務
到2027年,系統配套、服務產業的教育裝備行業團體標準體系基本健全,企業質量發展內生動力持續增強,質量主體責任意識顯著提高,標準和質量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大幅提升。
到2027年,重點領域標準體系基本完善,質量品牌建設機制基本形成,部分重點領域質量品牌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到2027年,教育裝備行業實現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并重轉變,突破一批具有原創核心技術的重點標準,制修訂不少于200項急需標準,形成一批技術適度領先于產業發展的團體標準,為實現教育裝備行業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二、重點領域
(一)學校環境建設
根據國家對學校建設規劃發展的整體要求,積極研制學校文化環境建設、安全型校園建設、節約型校園建設、綠色校園建設、書香校園建設等各類特色校園建設標準,按類別研制配套設施標準建設標準,如節約型校園建設規范、校園綠化設施建設標準等。
(二)專用教室建設
針對國家課程標準制定裝備配備和質量標準體系,研制適用的專用教室建設規范,支持探索建設綜合實驗室、特色實驗室、學科功能教室等教育環境,配備各類教育教學裝備產品,實現學科標準全覆蓋。
(三)教育信息化設施與設備
根據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等文件精神,制定各類教育信息化硬件終端、軟件平臺、教育資源、管理規則、教學形式、運維監測、技術服務等方面標準,全面服務于智慧校園建設。
(四)學校體育設施設備
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中改善體育場地器材建設配備的要求,分階段研制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體育專用教室標準、中高考體育測試專用器材標準,以及中華傳統體育項目器材標準,促進學校體育均衡、特色發展,促進中華傳統體育項目在校園綻放光彩。
(五)學校美育設施設備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精神,逐步建立以學校美育藝術課程為服務主體的標準體系,搭建起包括音樂、美術、書法、舞蹈、戲劇、戲曲、影視等課程為服務對象的建設標準,并豐富和提升已有的行業標準。
(六)學校勞動教育設施設備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精神,為落實教育部印發的《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指導綱要(試行)》,逐步建立以勞動教育為服務主體,搭建起包括種植、養殖、手工、金工、木工、電工、陶藝、布藝等項目的裝備規范標準,逐步建好配齊勞動技術實踐教室、實訓基地,豐富勞動教育資源。
(七)學前教育設施設備
根據國家深化學前教育改革規范發展的有關精神,為各類幼兒園貫徹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規定的保育教育任務所配備的環境、區域、玩教具等基本裝備提供科學系統的指導框架,逐步制定幼兒園戶外游戲場地建設規范、戶外玩教具配備規范,分階段制定幼兒園班級活動室、多功能活動室、保健用房、專用廚房、信息技術、圖書館等建設配備規范。
(八)學校后勤設施設備
為使學校后勤順應時代發展,著力推動建設安全、綠色、開放的現代化學校后勤保障體系,加緊研制《中小學食堂裝備規范》,研制各類寄宿制學校公寓裝備設施標準、校園后勤服務信息化平臺建設標準等。
(九)職業院校實訓系統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提出的要帶動各級政府、企業和職業院校建設一批資源共享,集實踐教學、社會培訓、企業真實生產和社會技術服務于一體的高水平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在現有職業院校專業實訓條件建設和儀器設備行業標準基礎上,研制各類職業學校職業教育實訓設備標準、實訓考核設備標準以及實訓室技術規范標準,完善職業教育裝備標準體系。
(十)校園衛生防疫安全健康
為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提出的物防、技防建設規范要求,研究制定學校內部安全防范設施配備標準,研制校園防疫消毒設備、防疫預警監控系統、校園安全風險控制系統、校車及安全運營監控系統、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系統等標準,以標準化工作推動學生、教師安全意識的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提升教育裝備行業標準化創新能力
適應教育裝備行業發展需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強化團體標準化與科技創新融合。加大科技研發對標準研制的支持,在項目設計、立項、實施和驗收各階段增加對研發產品的質量穩定性、設備可用性及產品壽命等標準化指標因素,通過科研項目促進標準的形成,通過標準促進科技成果、專利技術轉化和快速推廣應用。加強教育裝備產業關鍵技術標準研究。加強產學研用協同,研制對產業競爭力整體提升帶動性強的關鍵共性技術標準,促進成果轉化。促進企業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為先導性、創新性技術標準研制、應用與國際化提供服務。支持專利融入團體標準,推動教育裝備行業技術進步。研究制定促進教育裝備行業團體標準化與產學研相結合的政策,推動企業將創新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推進產業化。
(二)提升教育裝備行業質量管理創新能力
提升質量技術基礎支撐能力。為教育裝備企業產品、服務質量提升和品牌建設提供質量技術支持“一站式”服務。塑造行業品牌形象。加快建立健全行業品牌企業和品牌產品評價指標體系。促進行業自律,加強社會監督。調動全社會提升質量品牌的積極性,形成推動質量品牌提升的疊加效應和強大合力。
(三)實施團體標準國際化躍升
加強團體標準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持行業企業和科研機構等積極參與各類國際專業標準化組織,鼓勵吸納外資企業參與標準制修訂。支持行業企業和科研機構等聯合主持或實質性參與教育裝備領域國際標準制定,將我國技術轉化為國際標準,積極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推動成熟適用的國際標準盡快轉化應用,提高我國標準與國際、國外標準的一致性程度。鼓勵承辦或舉辦標準國際化論壇、年會等國際標準化活動,提升國際影響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做好教育裝備行業團體標準制定與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加強產業鏈上中下游之間標準化工作的溝通與交流,發揮專業協會、標準化技術組織、骨干企業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強化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引導各方積極參與標準化工作。
(二)優化團體標準供給結構
加強團體標準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加大團體標準供給力度,鼓勵制定具有原創性、國際領先水平的高質量團體標準,健全行業團體標準良好行為和先進性評價機制,推進團體標準應用示范。
(三)加強全程管理
加強對團體標準化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管理。將標準制修訂質量、計劃完成率、委員貢獻率、標準國際化、標準宣貫與實施效果評估等納入團體標準化評價體系。從單位性質、所屬相關方、專業領域、職責分工等方面進一步優化委員組成結構,提高團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
加強團體標準制修訂過程管理。加強標準編制指導,規范標準制修訂全過程管理,縮短標準制修訂周期,提高標準計劃完成率。
加強團體標準實施評估與應用。逐步推廣標準實施效果評價,強化標準實施效果評估與標準修訂、復審等標準動態管理工作的聯動,及時修訂淘汰已不能滿足行業技術水平發展的標準,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機制,提高標準的實施應用質量。
加強團體標準化人才培養。加大對企業研發人員的標準化基本能力和質量管理培訓,建立標準化專家庫,探索建立企業和高校、標準化科研機構聯合培養人才的機制,打造一支熟練掌握國際標準化工作規則、精通專業技術的職業化人才隊伍。
加強團體標準的宣傳推廣。積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標準宣貫與解讀活動,提升全行業標準化意識。發揮新媒體的力量,宣傳標準化工作,傳播標準化知識,講好標準化故事,營造“重標準、講標準、用標準”的良好氛圍。
附件2
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
知識產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團體標準管理工作,鼓勵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協會團體標準合理采用新技術,保護協會會員、相關企業和個人的知識產權,保障協會團體標準的有效實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制修訂和實施協會團體標準過程中對標準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處置。 本辦法需與《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團體標準管理辦法》配套使用。
第三條 協會團體標準中涉及的知識產權應當是必要的知識產權,即實施該項標準必不可少的知識產權。
第四條 協會團體標準中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管理及保護工作由協會統一管理
第二章 版權
第五條 協會團體標準出版物有紙質、電子等形式。協會團體標準的版權屬本協會所有,任何組織、個人未經協會授權,不得復制和銷售。
第六條 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以經營為目的,以任何形式復制本協會團體標準;任何組織、個人將標準存入電子信息網絡用于傳播,必須事先征得本協會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對違反規定的,協會將通過行政或者法律途徑進行處理。
第三章 專利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專利包括有效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第九條 協會團體標準如涉及專利時,必須考慮專利權人合法權益,必須進行專利信息披露、專利實施許可聲明以及專利的處置等。
第十條 在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任何階段,參與團體標準制修訂的標準工作組所涉及任何組織或個人應盡早向協會團體標準管理部門披露其擁有和知悉的必要專利,同時提供有關專利信息及相應證明材料,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未參與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的組織或個人在標準制修訂的任何階段宜披露其擁有和知悉的必要專利,同時將有關專利信息及相應證明材料提交給協會團體標準管理部門,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一條 在披露必要專利時,披露組織或個人應填寫必要專利信息披露表。
第十二條 團體標準委員會應當在涉及專利或者可能涉及專利的協會團體標準批準發布前,對標準草案全文和已知的專利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0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可以將其知悉的其他專利信息書面通知協會團體標準管理部門。
第十三條 協會團體標準在制修訂過程中涉及專利的,團體標準委員會應及時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作出專利實施許可聲明。聲明應由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在以下三項內容中選擇一項:
(一)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同意在公平、合理、無歧視基礎上,免費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實施該協會團體標準時實施專利;
(二)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同意在公平、合理、無歧視基礎上,收費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實施該協會團體標準時實施專利;
(三)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不同意按照以上兩種方式進行專利實施許可。
第十四條 未獲得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根據第十八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作出的專利實施許可聲明的,協會團體標準不得包括基于該專利的條款。
第十五條 涉及專利的協會團體標準草案報批時,應當同時向協會團體標準管理部門提交專利信息、證明材料和專利實施許可聲明。涉及專利但未獲得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根據第十八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作出的專利實施許可聲明的,協會團體標準草案不予批準發布。
第十六條 對于已經向協會團體標準管理部門提交實施許可聲明的專利,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轉讓或者轉移該專利時,應當事先告知受讓人該專利實施許可聲明的內容,并保證受讓人同意受該專利實施許可聲明的約束。
第十七條 協會團體標準在轉化為行業或國家標準前,應告知相關機構標準涉及的專利情況,由相關機構與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協商專利處置辦法。
第十八條 協會團體標準中所涉及專利的實施許可及許可使用費問題,由標準使用人與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參照相應行業內許可費率執行。
第十九條 制修訂協會標準涉及專利的,必須進行信息披露,專利信息披露和專利實施許可聲明的具體程序依據GB/T 20003.1-2014《標準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專利的標準》中第4章規定執行。
第四章 標識
第二十條 協會團體標準標識所有權歸協會所有,未經授權不得隨意使用。
第二十一條 協會團體標準的標識為:“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英文標識“T/JYBZ”。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協會與其他相關組織共同制定、發布標準,版權屬發布各方共同所有;各方各自承擔在制定和使用標準時所帶來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各相關機構依據協會團體標準開展的認證、檢驗和檢測等活動須通過協會書面批準授權。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
申訴投訴處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和使用過程的規范管理,及時、準確、公正地處理團體標準制修訂和使用過程申訴、投訴,規范團體標準制修訂和使用申訴、投訴處理工作,保護協會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均有權依據本辦法就團體標準制修訂和使用向協會提出申訴、投訴。本辦法需與《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配套使用。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申訴,是指團體標準制修訂和使用過程中,組織或個人受到協會所作決定的直接影響時提出的異議。
本辦法所稱投訴,是指任何組織或個人認為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和使用過程中工作人員或者組織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舉報。
第四條 處理申訴、投訴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原則;
2.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原則;
3.合法性與合理性原則;
4.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
第五條 與申訴、投訴事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工作人員,均應回避該事項的處理工作。
第六條 負責處理申訴、投訴的工作人員對涉及的任何與申訴、投訴有關的非公開情況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章 申訴的處理程序
第七條 當事人對有關標準化工作過程中或決定有異議的,應當向協會團體標準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團標委秘書處”)提出申訴。
當事人認為協會團體標準化工作過程中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權益的,也可以直接向協會秘書處提出申訴。
第八條 當事人申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住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2)被申訴人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3)申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
第九條 當事人委托代理人進行申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當事人提出申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被申訴方;
(2)有具體的申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3)屬于協會團體標準化工作范疇。
第十條 下列申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
(1)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2)申訴事項已被法院作為訴訟證據予以采信的;
(3)當事人無法證實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
(4)不屬于團體標準化工作范疇的;
(5)申訴內容不全。
第十一條 團標委秘書處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以下處理:
(1)申訴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予以受理;
(2)申訴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訴人,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二條 團標委秘書處受理當事人申訴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將申訴書副本發送被申訴人,被申訴人收到申訴書副本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第十三條 申訴人應當對自己的申訴提供證據。協會認為有必要收集證據的,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協會規章的規定,自行收集或者召集有關當事人進行調查,有關當事人應當配合。
第十四條 協會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或者檢測的,可以交由當事人約定的法定鑒定或者檢測機構鑒定、檢測,也可以由協會指定并經當事人同意的法定鑒定或者檢測機構鑒定、檢測。鑒定或者檢測費用由申訴人承擔。鑒定、檢測的時間不計入申訴處理時間。
第十五條 當事人提出的申訴案件屬于不需要承擔行政責任的,可以采用調解方式予以處理。協會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由申訴人、被申訴人、承辦人簽名,加蓋協會印章送達當事人。
第十六條 對被申訴人的違規行為,協會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七條 協會應當在受理當事人申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協會秘書處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45個工作日。
申訴案件辦結后,承辦人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訴人。
第三章 投訴的處理程序
第十八條 向團標委秘書處提出的有效投訴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有明確的被投訴方;
(2)有具體的投訴事實,并提供相關初步證據;
(3)投訴人的有效聯系方式等。
第十九條 團標委秘書處接到投訴后,進行初步核實,下列投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
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投訴事項已被法院作為訴訟證據予以采信的;
涉及的內容不屬于標準化工作范疇的;
投訴事實不清,且無法核實的;
不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有效投訴規定的;
對同一投訴事項已經作出處理,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第二十條 團標委秘書處應當自收到投訴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以下處理:
(1)投訴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予以受理;
(2)投訴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不予受理,投訴人有有效聯系方式的,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一條 處理投訴案件,協會認為有必要收集證據的,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協會規章的規定,自行收集證據或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有關方面應當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證據。
第二十二條 對被投訴人的違規行為,協會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行政處理。
第二十三條 協會應當對當事人投訴案件辦結后,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協會應當對外公布申訴、投訴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等聯系方式,并保持暢通。
第二十五條 協會應當定期檢查申訴、投訴案件的處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協會團體標準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
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
文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團體標準文件管理,適應新形勢下協會團體標準的規范運行,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發展,發揮團體標準的引領作用,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是對《中國教育裝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中涉及團體標準文件管理內容的規定。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涉及的標準化文件范疇如下:
制度文件:主要包括團體標準委員會章程、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標準化機構管理運行文件、標準制定程序文件、標準編寫規則文件、知識產權管理文件和標準化申訴投訴處理等文件;
團體標準化文件及草案:指由本協會正式發布的團體標準以及團體標準化文件制定過程中的階段性文件(如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送審稿等);
工作文件:指團體標準制定過程中形成的除團體標準化文件及草案之外的其他文件,如項目提案、編制說明、反饋意見、意見匯總處理表、會議紀要等其他記錄團體標準制定流程的文件。
第四條 團體標準組織建立標準化文件管理制度,同時建立:
1.文件編號規則:制度文件由協會(團體標準組織)編號,其余文件由協會團體標準委員會按照類型編號。
2.歸檔要求:由協會技術標準部整理歸檔。存檔的時限要求10年。
第五條 本辦法若與國家相關管理規定沖突之處,按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條 本辦法由協會團體標準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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