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完善招生考試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作出具體部署。
那么,我省中小學招生政策會有什么新變化?
2020年,我省將嚴格執行《意見》,按照教育部具體工作要求,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面談、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公辦學校繼續執行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錄取全部學生。
此外,凡報名就讀民辦學校,被民辦學校錄取并已簽訂入學協議的學生,教育部門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且又符合在當地片區內就讀條件的學生,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轄區內公辦學校就讀。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
目前,省教育廳已經召開多次座談會研究相關工作,《海南省規范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市縣、各中小學校意見。
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意見》是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第一個聚焦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改革的重要文件,也是新時代我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綱領性文件,標志著我國基礎教育在推進教育公平、規范教育教學管理、著力實施全面育人、提高教育質量方面又邁出新的一步。省教育廳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教育部部署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全省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基礎教育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聚焦基礎教育短板,積極回應老百姓對教育的關切。
具體來說,一方面,繼續加大投入,改善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條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解決好“發展”的問題;另一方面,加大改革創新,完善頂層設計,規范各項管理,突出辦學特色,激發教師隊伍活力,全面提高基礎教育育人質量,解決好“提質”的問題,為海南老百姓提供更多優質教育資源,讓教育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