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8日下午14點前,原則上不允許任何展品撤展。
-展會期間,所有成箱的物品出門(包含展品和其他物品)必須先到“現場服務處”開具“出門單”。
-大會組委會提醒您,為維護您和其他參展人員的財產安全,請您自覺辦理出門手續!
-展館內配設多名安保人員,但展位內物品展商應自行保管,凡丟失物品的情況,組委會不予負責!
-提示:每天閉館前,請自覺處理好展位內的物品(重要資料可打包寄存或帶走,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尤其是展會最后一天。
-展商在撤館時必須使場地保持原樣。展商在布置過程中造成的損壞由主場服務商按損壞程度向展商收取整修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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