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校畢業生可享至少兩年擇業期
http://www.wandqa.cn2019年04月09日 09:39教育裝備網
4月8日,廣東省教育廳召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新聞通氣會。自4月8日起,廣東取消暫緩就業政策,實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簡稱擇業期)政策,新政策有效期為3年。高校畢業生無須辦理暫緩就業手續,就可在一定時間的擇業期內,與應屆畢業生享有就業、升學的同等待遇。此舉旨在吸引更多優秀人才來廣東工作,促進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
據了解,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算起。其中,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擇業期為畢業兩年內,博士研究生為畢業5年內。擇業期政策適用對象包括在廣東省內就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廣東省外就讀回粵就業的廣東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出國(境)留學回粵就業的廣東省戶籍高校畢業生,以及畢業離校兩年內(博士研究生為5年內)的畢業生。
“相比原來暫緩就業政策只能惠及部分畢業生,擇業期政策受眾面擴大到所有畢業生。”廣東省教育廳副巡視員邱克楠介紹,畢業生離校前尚未落實就業去向的,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檔案、黨(團)組織關系遷回生源地。畢業生離校后在擇業期內落實或變更就業去向的,可辦理調整改派,按照應屆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和檔案、黨(團)組織關系遷移等手續。按照這項政策,畢業生就業后辭職(退)的,如仍在擇業期期限內,可選擇繼續參照應屆畢業生享受政策待遇。
責任編輯:黃程程
本文鏈接: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