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
http://www.wandqa.cn2023年04月07日 14:47教育裝備網
教體藝廳函〔2023〕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教育實際實施《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推進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教體藝〔2021〕7號)精神,在全面總結首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成效和經驗的基礎上,決定開展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提升學生健康素養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識和技能為重點,以提高校園應急救護能力為目標,在全國學校深入開展急救教育,提高師生急救技能,增強學校應急管理能力。
二、試點建設目標
第二批擬遴選1000所學校參與試點工作,推動在校園內配備急救設施設備,加強教職工、學生急救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探索和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急救教育經驗做法,完善學校急救教育育人體系。
三、試點建設原則
(一)堅持立德樹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積極利用入學教育、體育與健康課、學生軍訓、社會實踐等渠道,普及急救教育知識,開展急救技能培訓,增強師生社會責任感和尊重生命、珍愛生命意識。
(二)堅持協同推進。積極會同急救教育省域培訓基地及其他相關部門,統籌區域內資源,確保區域內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落實到位。
(三)堅持分類探索。結合學生身心發育規律、學校類型開展多元探索,構建循序漸進、螺旋上升的急救教育育人體系。學前階段,了解簡單急救常識,樹立安全健康意識;義務教育階段,熟悉基本急救知識,提升生命安全和應急救護意識;高中教育階段,掌握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培養自救互救和自我保護能力;高等教育階段,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知識與技能,倡導救護志愿服務。在學校教職工中普及急救知識和技能,培養急救教育教學師資。
四、試點建設任務
(一)普及急救知識。將急救教育融入學校的課堂教育、課外實踐等教育教學活動,形成以日常教育教學活動為載體,以軍訓、急救日等重要節點為契機,校內校外、課內課外、線上線下等多種教育形式并存的學校急救教育模式,切實提高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普及率。
(二)配備急救設施。試點學校要按照有關學校衛生工作標準、校園急救設施設備配備標準等,結合學校規模、環境、地勢、交通、建筑等實際情況,配備足用、實用、適用的校園急救設施設備。鼓勵有條件的試點學校逐步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器(AED)。
(三)構建育人體系。各地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完善教學內容資源、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考核評價機制,構建系統、完整的急救育人體系。鼓勵高校開設應急救護相關課程并納入學分管理。
五、試點推薦要求
(一)試點推薦名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中名額遴選推薦第二批試點學校,努力做到各級各類學校全覆蓋。試點學校的選擇應綜合考慮學校類型、規模、區域等因素。優先考慮已安裝急救設施設備或已有應急救護培訓基礎的學校。
(二)試點組織實施。全國校園急救教育試點工作辦公室負責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的統籌指導,協調各類資源參與并支持試點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試點工作組織實施。
(三)試點報送方式。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23年4月20日前將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匯總表(見附件2)、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申報書(見附件3)紙質版郵寄至全國校園急救教育試點工作辦公室(北京市海淀區文慧園北路10號中教儀樓109室),電子版發至郵箱llyj ceeia.cn。
六、聯系方式
(一)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王艷、朱紅松
電話:010-66096849、66097180;
(二)全國校園急救教育試點工作辦公室 李夢瑩
電話:010-59893195。
附件:1.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推薦名額分配表
2.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匯總表
3.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申報書
教育部辦公廳
2023年3月30日
(來源: )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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